員工放「圓夢假」實際上卻是「無薪假」!HR注意:別以自創的名目實則做違法的事

員工放「圓夢假」實際上卻是「無薪假」!HR注意:別以自創的名目實則做違法的事

2023-08-08

作者 : 專區編輯中心

員工放「圓夢假」實際上卻是「無薪假」!HR注意:別以自創的名目實則做違法的事

▲「沒有錢要怎麼圓夢?」若是雇主因為有景氣方面的因素而導致困難需減班休息(無薪假),也仍須和勞工協商,取得勞工同意(圖片來源:freepik,CC Licensed。)


文/胡珈瑋


雖然全球疫情已經逐漸趨緩,但通貨膨脹以及景氣下滑的趨勢仍未見好轉,而在五一勞動節剛結束,卻有 IC 大廠傳出強迫員工請特休、加班費一律換補休,甚至還有以「圓夢假」的名義,實則讓員工放無薪假的消息傳出。


圓夢假=無薪假,沒有錢要怎麼圓夢?

根據民視新聞報導指出,桃園一家電子大廠在勞動節傳出使用「圓夢假」的名義,強迫員工休無薪假,時間約 2 週至 1 個月不等!對此勞動部則回應:「沒有錢要怎麼圓夢?」若是雇主因為有景氣方面的因素而導致困難需減班休息(無薪假),也仍須和勞工協商,取得勞工同意,而非變相以「圓夢假」等奇怪的名目抽換詞面,若經勞檢單位查證屬實,根據勞基法規定可處新台幣 2 萬到 100 萬,依據情節輕重也可再加重。

依照特別休假的規定,「特休」的排定權交由勞工,因此雇主不能單方面替勞工安排要求勞工必須強制休息哪一天

(相關文章:公司要求請特休須先附上證明?勞動局回應:要勞工預先安排好特休也不行!);另外「加班」要換補休或是領加班費,也同樣由勞工決定,勞基法第 32 條之 1 有規定,只要是強迫員工補休,就會違反勞基法。(相關文章:申請制加班費常見 4 爭議!加班費一律換補休合法嗎?)更不要說須事先和勞工協調並通報勞動部才能實施的「無薪假」。(相關文章:你的企業需要放無薪假嗎?無薪假如何通報,員工勞健保該怎麼辦這邊一次全解析!


不論是圓夢假還是行政假等等自創的名目,違反規定就是違反規定

雖然因為疫情衝擊到不少產業,但雇主仍不應該以「圓夢假」等名目侵害勞工權益。勞動部在經濟日報報導當中指出,不管名字取得再好聽,違法就是違法,一如先前也曾在業界出現過的「行政假」也是如此,如行政假有的是拒絕給加班犯一律換補休外,還有的是先放有薪假,日後再補班,但其實這些項目都是錯誤的做法!


不過若有事業單位真的因為景氣方面而不得不做出減班休息的決定,在依照規定與勞工協商後放無薪假後,勞動部也有提供可以協助勞工穩定就業,對於受到疫情影響而施放無薪假的勞工,提供薪資差額補貼,穩定在職勞工就業的「安心就業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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