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企業在天災來時仍有給未出勤勞工工資嗎?勞團:「有薪天災假」應入法,勞動部這樣回應!(圖片來源:freepik,CC Licensed。)
文/胡珈瑋
七、八月不只是台灣最炎熱的季節,同樣也是颱風最多的時節!先前有在專區當中和讀者們談到颱風假其實不歸類在勞基法當中的假別,所以即使當天勞工因為颱風天的關係而未出勤,雇主也可以不用支付勞工當天的工資。而根據經濟日報的報導,昨日(11號)有勞工團體表示,應將有薪天災假入法,並呼籲勞動部應該保障在天災日出勤的勞工。
勞資雙方已有颱風天有薪假共識,但落實成效仍有落差
勞方團體表示,按照目前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當颱風、洪水、地震等天然災害發生時,若經主管機關認定停班停課,而勞工未出勤時,只有建議雇主不「宜」扣發勞工工資,即使是勞工出勤,也只建議雇主「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未有強制性。
換言之,當天勞工因颱風關係,外出會產生危險而未出勤,若雇主仍扣發勞工工資也不違法!勞方團體認為,現行法規不僅對資方約束力低,也未能保障到勞工權益,且根據調查發現,勞資雙方其實對「天災有薪假」雖已有共識,但真正在出勤時有領到雙倍工資或是補休的實例卻占比不多,與現實狀況仍有落差。
先前資深人力資源專家曹新南表示,颱風天雖說員工沒來不給錢不違法,但給了就是好老闆;而員工有出勤的,給原本一天工資是合法,多給也可說是好老闆。而不多給也不能說雇主不對,因為雇主也因天災而損失,因此主管機關只能呼籲,無法強制要求雇主。
颱風假入法,勞動部:需考量實務運作上衍生問題
對於勞工團體訴求的有薪天災假,勞動部則認為,天然災害的發生無法歸責到雇主,另外也顧及到各行各業的關係,即使立法也將對部分衝擊。
勞動部指出,按照他國,如美國、日本、韓國及香港與澳門的做法,就沒有將颱風假列入其中,做法也與現在台灣的模式差不多,皆是以行政指導的方式呼籲雇主。
勞動部進一步解釋,加上各個行業差異性大,若強制立法,有可能還會造成社會問題!例如醫療院所將會無法正常運作、交通大眾運輸系統也可能因此而停擺,實務上需要考量的問題很多,應該謹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