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規則」與「工作守則」只差一個字,但其實差很大!

「工作規則」與「工作守則」只差一個字,但其實差很大!

2023-04-17

作者 : 專區編輯中心

「工作規則」與「工作守則」只差一個字,但其實差很大!

▲「工作規則」與「工作守則」只差一個字,但其實差很大!(Freepik,CC Licensed)


文/胡珈瑋


身為HR的大家,想必都對「工作規則」與「工作守則」並不陌生,不過前陣子台北市勞動局就有針對這件事表示,「工作規則」和「工作守則」雖只差一個字,但不少事業單位在報核的時常常會搞混,將工作守則當工作規則報核,或是將工作規則當工作守則報備。

而「工作規則」與「工作守則」其實各自源定的法律不相同,前者是來自勞動基準法,而後者則是源自於職業安全衛生法。


工作規則

首先就讓編輯先帶大家了解「工作規則」。根據台北市勞動局的解釋,工作規則源屬於事業單位的一般性規定。

而根據「勞動基準法」第七十條及其施行細則第三十八條規定,當事業單位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就應依事業性質,就工時、休息、休假、工資、津貼及獎金、紀律、考勤、請假、獎懲及升遷、受僱、解僱、資遣、離職及退休、災害傷病補償及撫卹、福利措施等相關事項訂立工作規則,報主管機關核備後於事業場所內公告並印發各勞工。

如有違反者,可依同法七十九條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且主管機關得依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其罰鍰至法定罰鍰最高額二分之一,並依同法第八十條之一第一項規定,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


工作守則

而「工作守則」則是源自「職業安全衛生法」的規定,工作守則的全部名稱是「安全衛生工作守則」,是事業單位依照作業性質及需要,考量安全衛生相關設施、作業,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需要的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報勞動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重點在於職業安全衛生的事項。

台北市勞動檢查處也有表示,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41條規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之內容,依下列事項定之:

  1. 事業之安全衛生管理及各級之權責。
  2. 機械、設備或器具之維護及檢查。
  3. 工作安全及衛生標準。
  4. 教育及訓練。
  5. 健康指導及管理措施。
  6. 急救及搶救。
  7. 防護設備之準備、維持及使用。
  8. 事故通報及報告。
  9. 其他有關安全衛生事項。

北市勞動局也特別提醒,因工作規則是事業單位重要的管理規定,內容不得違反法令的強制或禁止規定!若有疑慮,也可至勞動部下載參考手冊

雖然「工作規則」與「工作守則」只差一個字,但其實本質上卻相差甚鉅,性質全然不同,HR們若是在處理或報備相關業務時記得千萬別搞錯。


想知道更多好文請看:

勞動契約和工作規則誰比較大?

別傻傻分不清!「工作規則」與「工作守則」 不一樣

TAG

HR好朋友
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