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常見勞資爭議有這些,懶人包幫HR一次準備好!(圖片來源:freepik,CC Licensed。)
文/胡珈瑋
十天春節連假剛結束,不少企業已經回歸職場開始新一年的工作,而年後初始,也是不少離職潮的開始,台北市勞動局也對此表示,春節假期前後多有勞動契約終止或給付加班費等爭議發生,這次勞動局特別針對111年度所處理的勞資爭議調解案件中公布,一共3,985件裡,排名第一的為「工資」類型爭議(含加班費)占最多數計1,564件(39.24%),其次再來是以「終止契約」爭議計734件(18.42%)次之。
勞資爭議:工資(含加班費)
而有關「工資」方面的的糾紛,也一直以來都是佔據最多的爭議之一,而工資常見的相關文章,編輯也為各位讀者整理出五篇懶人包,更多相關內容可看下面連結:
- HR須小心這些薪資問題:上班忘記打卡就被扣薪?勞動部整理5大工資給付常見爭議
- 勞動部曾列出的五大工資問題有哪一些,依序排列有:「上班忘記打(刷)卡,公司可以扣薪水嗎?」、「不符合公司內部規定被扣薪」、「雇主片面調降工資」、「勞工離職未完成交接手續扣發薪資」、「要求勞工回捐薪資」。
- HR共同常遇到的「加班費」問題有這些!記得:若換補休必須要這個前提
- 除了給付勞工加班費,另外勞工也可以選擇以「補休」來代替!不過補休代替加班費也是不少勞資糾紛的爭議點。
- 還在只用本薪計算員工加班費?請把「經常性給予」的部份也列入計算範圍!
- 公司企業最容易違反勞基法的項目,未依規定給予加班費不是在第一名就是第二名!不過就算仍依辦法計算加班費給員工也必須注意,因為若使用的是「本薪」來計算,還是會觸犯勞基法。
- 公司建構加班申請制並設定最小加班單位,若工作未達時間就可以不給加班費?
- 公司有建構加班申請制,並設定最小加班單位為30分鐘,如果工作到最後沒有滿足30分鐘,是不是就不能請求加班費了?
- 當初就有約定工資裡包含加班費,若勞工事後要求補發可以嗎?
- 依照勞基法規定若有於正常上班時間外或休息日加班的情形,雇主都應依同法第24條計算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給勞工,但實務上常遇到雇主與勞工間針對工資是否已經包含定額加班費乙事之爭議。
勞資爭議:終止契約
其次的終止契約問題,其實包括了員工自行離職,或是公司資遣、改制或轉讓……等等,以下也為讀者提供可以參考的文章:
- 員工離職應該提前告知!但若預告期不足,雇主可有效終止僱傭契約嗎?
- 有時員工未必會遵守預告期間的規定。究竟,在員工離職預告不足的情況下,是否已經有效終止勞動契約呢?員工沒有按照預告期間提前通知,會有什麼法律效果呢?
- 《老闆你要知道》不景氣!需要資遣員工,應注意的3個細節
- 若有企業想要縮減人力,務必得先留意終止勞動契約(解僱、資遣)的法令規定是否合法,在資遣員工時,要留意哪些細節呢?
- 績效評估可能成為辨識不適任員工的工具!法院如何看待績效改善計畫的 10 大重點
- 企業人資管理實務上,績效評估無所不在,以勞工職涯發展為時間軸,從到職時的試用期、在職期間的年度考績、專案考績,一直到不能勝任工作的績效改善計畫程序,都有雇主對勞工進行績效評估的運作狀況,其中尤以資遣解僱階段最易有勞資糾紛訴訟,法院對此表示之意見亦最豐富。
- 離職時雇主不提供證明給勞工,勞工可以檢舉、調解或提告嗎?
- 如果雇主不願意提供服務證明書或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給勞工時,勞工該怎麼辦呢?
- 【曹新南專欄】不是只要付資遣費,就能隨意開除員工!有關《勞基法》第11條第5款的十點分析
- 只要付了勞工資遣費,雇主就能隨意資遣員工嗎?有關勞基法的十點說明幫你解開常見誤區!
勞動局也提醒,若想減少相關勞資爭議,建議這三點企業需做到:工資應核實給付,不可溢扣工資;清楚記載工作時間,如有加班情事,應依法給付加班費;若有非自願離職情形,雇主應依法給付資遣費、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新年新氣象,若能減少勞資糾紛產生,不管是對資方或是勞方來說都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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