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新南專欄】給預告工資請勞工作到今天,但是資遣通報要10天,怎麼辦?

【曹新南專欄】給預告工資請勞工作到今天,但是資遣通報要10天,怎麼辦?

2023-04-12

作者 : 專區編輯中心

【曹新南專欄】給預告工資請勞工作到今天,但是資遣通報要10天,怎麼辦?

▲給預告工資請勞工作到今天,但是資遣通報要10天,怎麼辦?圖片來源:freepik


給預告工資請勞工作到今天,但是資遣通報要10天,怎麼辦?


如果雇主要資遣一位工作滿 3 個月未滿一年勞工,本應有 10 天預告期,但雇主選擇當天告知、當天請勞工離開,並給付 10 天預告期工資。


  • 那麼,契約終止日是哪一天?
  • 資遣通報怎麼辦? 
  • 預告期工資的屬性為何?


雇主若依勞基法第 16 條第三項規定,發放預告期工資,不給予預告期,則契約終止日就是該日,而不是再順延 10 日。

然而,很多狀況都是當天雇主與勞工翻臉,雇主寧願給資遣費、預告工資、非自願離職證明,都要勞工當天離開。

但是,就業服務法第 33 條有規定,雇主資遣勞工,必須 10 天前通報,這就導致了許多企業在實務上操作時,會請勞工當日離開、當日做資遣通報、10 天後退保,契約終止是 10天 後,這其實與規定是不符的。


對勞工的預告期,與對主管機關的資遣通報,其實是不同的兩個法律,這兩者是不同的。

對勞工的預告期,是規定在勞基法第 16 條第一項,依勞工年資的長短而有 10 天、20 天、30 天不同的預告期。對主管機關的通報,是規定在就業服務法第33條,都是 10 天。

目前官方的說法,還是認為,假設要勞工月底離開,但不想事先告知勞工,那麼就是提前 10 天做資遣通報,到了月底直接當天告訴勞工你不用來了,勞動契約就到月底,另外會給預告工資。

但顯然民間不可能這樣操作的,因為:

  1. 很多時候是事發突然,而不是事前就準備要資遣某人。
  2. 若真的準備月底要資遣,也有時間做資遣通報,那就直接對勞工預告了,這樣也省下當日告知,還要額外付一筆預告工資的費用。

而且,最常碰到的問題,其實是當日衝突當日離開時,多半不符合勞基法第 11、12 條的任一條款,許多雇主以為給錢了事,其時仍可能是違法資遣。所以,在處理當日告知、當日離開時,還是要小心操作。

對了,預告工資具資遣費性質,核屬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9 類規定之退職所得,應依規定徵免所得稅。


文/曹新南


相關閱讀請看:

『曹新南專欄』被資遣成功討回加班費、失業給付損失、勞退差額實例

2種算法差很大!「日薪制」員工的「資遣費」到底該如何計算?


HR好朋友,是從事人力資源的工作的你最好的夥伴,在這裡我們會分享交流人資新知及職場動態,也歡迎各位好朋友們一起來分享人資的知識、工作經驗和疑難雜症!

TAG

HR好朋友
曹新南專欄
勞資法令
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