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外生可從事旅宿業 起薪至少3萬

僑外生可從事旅宿業 起薪至少3萬

2024-08-08

作者 : 記者/林育如

僑外生可從事旅宿業 起薪至少3萬

勞動部擬開放僑外生留台可從事旅宿房務、清潔、訂房、接待等工作。(圖/123RF)


為補充旅宿業人力缺口,以及為配合我國留才、攬才政策目標,加速解決國內產業人才短缺問題,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6日預告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擬開放僑外生留台可從事觀光旅館、旅館及民宿從事房務、清潔、訂房、接待或餐廳外場等旅宿服務工作。

 

針對旅宿業缺工,此次主要修正4大條文。首先,修正條文第二條,新增取得我國大專校院副學士以上學位之外國留學生、僑生及其他華裔學生得受聘僱於合法登記之觀光旅館、旅館及民宿從事房務、清潔、訂房、接待或餐廳外場等旅宿服務工作。


其次,修正條文第四十四條,配合新增取得我國大專校院副學士以上學位之外國留學生、僑生及其他華裔學生,得受雇主聘僱從事旅宿服務工作,修正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應備之證明文件。當中,新增旅館業登記證、民宿登記證或特許事業許可證等影本。

 

第三部分則是修正條文第四十八條,新增取得我國大專校院副學士以上學位之外國留學生、僑生及其他華裔學生,於聘僱從事旅宿服務工作之聘僱期間屆滿後不展延時,得轉換雇主或工作。

 


最後,則為修正第五十四條,修正第四類外國人(外國留學生)之工作許可有效期間從最長六個月修正為一年。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管理組組長蘇裕國表示,其受聘雇的僑外生初聘起薪須達3萬元以上,續聘3.3萬元起,且要經國內求才等程序,並且還會要求訓練時數等相關門檻,不致影響國人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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