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裝病請病假後果會如何?達成這一條件雇主即可不經預告解僱!

員工裝病請病假後果會如何?達成這一條件雇主即可不經預告解僱!

2023-04-28

作者 : HR專區編輯中心

員工裝病請病假後果會如何?達成這一條件雇主即可不經預告解僱!

▲員工如果向雇主請病假,雇主可以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例如就醫紀錄、診斷證明等。(圖片來源:freepik,CC Licensed。)

文/陳業鑫律師

《經濟學人》報導,印度理工學院研究發現,感冒造成民眾聲音的改變比想像中複雜,因為人類發出的聲音並非是單一頻率,而會夾雜許多高頻的「泛音」,而感冒對病患主要的聲音與泛音都會有影響。

不過未來公司員工想裝病向公司請假,難度會更高,因為AI能輕鬆透過聲音音頻判斷是不是說謊裝病。人類感冒時的聲波會出現改變,經過大量語音資料與演算法運算,就能輕易判斷民眾是否處於感冒狀態,所以雇主可以利用AI工具輕易識破以感冒為由請病假的員工是否說謊。


員工請病假必須提出證明嗎?


依據勞工請假規則第三條規定,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請未住院的普通傷病假(一年內合計不超過三十日),工資折半發給。

而員工如果向雇主請病假,雇主可以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例如就醫紀錄、診斷證明等。如果勞工請病假而未能提出證明文件,而這個法定請假程序對於勞工而言是不難達成之義務。

縱使勞工確實罹患疾病,但若明明可以辦理請假之法定程序,而故意不辦理,顯然勞工並無到職服勞務的主觀意思,就不是有正當理由的曠工,否則倘認只要有疾病等正當事由,即可任意曠工,準此,勞工倘未依請假之法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縱有請假之正當事由,仍應認構成曠職(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勞上字第67號判決)


員工裝病請病假有什麼後果?

如果勞工請病假,但卻是裝病,將構成曠工,如果曠工連續三日或一個月累積達六日以上者,雇主即可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不經預告解僱勞工,而不須給任何資遣費。

曾有一名桃園某公司員工,在民國102年間請病假,且提出相關證明,但法院向醫院調查發現,該名勞工就診時,醫師表示並無大礙,而無遇有急病或緊急事故之情形,因此雇主以該名勞工無故曠職3日,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終止勞動契約,法院認為合法。(臺灣高等法院103年度勞上字第99號)



勞基法保障勞工權益但不保障濫用制度的勞工

勞基法固然保障勞工權益,但不代表濫用制度之人也會受到保障。特別是AI時代已然來臨,職場面貌重塑,強大的人工智慧不僅會取代很多人的工作,也會讓很多弊端無所遁形,勞資雙方均應秉持最大善意及誠信遵守勞動法令,才是勞資雙贏的正確方向。



本文由 陳業鑫律師 授權轉載,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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